2021-05-08
校区各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项目和负责人需符合各类项目申报的条件和要求(详见省厅通知中的申报指南及要求),且负责人(包括主要参与人)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。
二、我校可以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的数量
1、重点平台: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、集成电路重点实验室(研究中心)各1项;特色新型智库1项;申报指南中其他科研平台1项。
2、创新团队项目最高3项。
3、重点领域专项(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医药与健康、数字经济、科技服务乡村振兴)最高12项。
4、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最高12项。
请注意:经费预算据实申报,各类平台和项目最终经费预算标准由专家评审小组审定。
三、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
1、有意向申报人员请预先将姓名、性别、手机号码、邮箱信息通过有度或邮箱告知联系人,联系人负责开通账号,申报人收到账号和密码后,请登录系统(http://210.76.75.91/),根据类别下载对应的申报书电子版填写。
2、上述第1、2、3类项目,按学校推荐和省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,择优立项。上述第4类项目,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厅备案审核的方式予以立项。请申报人于5月31日17:00前,将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(附件2)发送至联系人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高研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审定。评审结果公布后,由项目的负责人于6月10日12:00前在系统(http://210.76.75.91/)中上报,同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至高研院(木铎楼A301)。
联系人:王老师
电 话:0756-3683157
附件:
1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2、汇总表
自然科学高等研究院
人文和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
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